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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1號這天,我們終於備齊了所有資料來到松山區戶政事務所,

雖然結婚婚宴在11月21就完成了,但,確切登記換照的日子其實是12月11日,

而且婚姻正式生效日是在12月13日。

這件事解釋起來還真是複雜,可能要真正準備要結婚的新人才會想了解。

簡單的說呢~現在登記結婚的制度已經跟以往不同了,

以前是只要有宴客就算,而且也可以拿一般坊間賣的結婚證書寫一寫去登記,

辦完儀式後還要在一個月之內去登記,不然會被罰錢。

現在完全不一樣,搞不清楚狀況的我們漏東漏西的,

還要上戶政的網站下載結婚證明文件,找兩個不同的證人簽名蓋章,

登記日也無法往前推,只能以登記當天開始往後算三天可以登記,

一整個令人頭暈啊~~~@@!

也因為這樣我們的結婚登記是2009/12/13,不過對我們來說結婚紀念日當然還是11月21囉!

在辦理結婚登記前,我們先辦了戶口轉移,醬結婚登記才可以在松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其實女方也可以不用轉移戶口,可以將戶口留在原本的地方,

但,關係到之後如果要生小孩,台北市的福利聽說是最好的,薑仔不疑有他便決定一起轉。

就這樣,每個女孩都會感到感傷的一幕,在原生家庭自己名字的那一欄硬生生被用紅色劃了一道斜線,

當下馬上打給薑媽,媽~~我被移除了啊!!薑媽居然回我~~那我來放鞭炮慶祝。

民生東路的小屋子戶長是把逼,薑仔則登記為“妻“,

擁有一張屬於我們兩人的戶口名簿,這才真的稍稍有點新生活的起頭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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