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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,拖著痛到快爆炸的頭及不是我的下半身與把逼吃晚餐。
這一段路實在漫長,不是因為那個來不舒服,而是為了從麥當勞就一路跟隨我們的流浪狗小花。
皮膚的感染在他澎澎的毛上留下了流浪過的印記,跛著的左後腳敘述著他曾經歷過的車禍,
頸上的項圈證明他曾經有很深愛他的主人。
我憐憫的看著他,卻連多看一眼的勇氣都沒有。
我難過著我的無能為力,也心疼他看到可能是對的人就想跟的舉動。
小花跟我們進去麥當勞,靜靜的趴在地上等我買熱巧克力,
我跟把逼說,他一定在等我們,把逼安慰我,他只是進來休息一下。
買完準備走出店外,小花果然跟了上來。
他不疾不徐的跟在我的腿邊,突然不知為何他步伐輕盈了起來,
往前快步超過我們,說真的那一煞那我有鬆一口氣,
距離我們20公尺他突然停下來,四處觀望,那慌張著急的眼神把我震懾住了,
只不過才相處短短5分鐘,他已經開始找我們,他誤以為的主人。
小花用眼神搜尋了片刻,當他的眼神與我的眼神交會時,
我心想....天啊!我的同情心已經滿到喉嚨,
他快速的衝回我的腳邊,繼續好好的跟著。這時的我在不逃開恐怕就要養他了。
趁第二次他開心的往前跑時,我們趕緊繞路,
在對街默默的用眼神注視著他,真叫人心疼的小傢伙。
他的步伐狠快,但並沒有回頭,只是一直往前走,
慚愧的我因此放了心,因為小花似乎馬上忘記我們了,繼續前往他原本想去的地方。
對不起,我沒能為你做些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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